日期:2021-05-26
这是教学日历,是优秀的七年级下册语文教案文章,供老师家长们参考学习。
一、合格的《讲稿》、《教案》、《教学日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各教学单位和教师要高度重视《讲稿》、《教案》、《教学日历》的管理工作,保证我校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教师在授课前要按照要求撰写《讲稿》、设计《教案》、填写《教学日历》,并输出打印稿,经所在的教研室和系部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教学工作,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本科教学工作。
三、教师可在校园网上下载有关表格模版并填写。
四、调整教学大纲或更新教材后应更新《讲稿》。
五、原则上每两学时或讲义的章节单元为一授课单元,课前应有完整的《教案》设计,课程结束后该《教案》作为教学档案由教研室保存。新课开始前应根据授课情况修改、制定新的《教案》。
六、教案要与教学日历相符,同一讲稿应用到学时不同的班次时要制定不同的《教案》。
七、教师在开学前应填写《教学日历》,并打印4份,本人保存1份,教研室作为教学档案保存1份,各系部保存1份,向学生公开1份。
八、本规定适用于院内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本规定由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促使课堂教学工作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案
教案是具体授课计划,是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它反映了教师的自身素质、教学水平、教学思路和教学经验;反映了教师钻研大纲、熟悉教材、充实知识以及准确把握教学方式和方法的程度。
(一)教案编制的基本要求是:
1、教案的编制主要按课时进行,一般以一次课(2-4学时)为基准编制一个教案。
2、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对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及教学方法等做出具体的设计。
3、教师应该认真分析教学内容,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出适合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生的教案。同一授课内容,若专业不同,则讲授内容的侧重点就不一样;同一授课内容,若授课层次不同,如本专科之分,则讲授内容的深度、广度也会有差别,不能一概而论。
4、教案要按照学校规定格式填写,要能反映教师的教学思路和授课过程。
(二)教案的基本内容
1、一般项目:主要包括教学单位、教师姓名、授课时间、课程名称、授课专业及班级、授课内容、授课学时等。
2、教学目的和要求:简要注明大纲要求掌握、熟悉、理解、了解的内容。
3、重点与难点:重点是教学大纲要求熟悉和掌握的内容;难点是学生难于理解的内容。
4、教学手段:包括实物、标本、挂图、模型、投影、幻灯、录像、CAI(计算机辅助教学)等。
5、教学方法:教师授课可采用多种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自学辅导法、练习法(习题或操作课)、案例法、读书指导法等。既可以采用单一的教学方法,也可以是几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要注重体现启发式教学,加强师生互动。
6、教学过程:是教案的主体部分,要对课堂教学的每一环节如复习旧课、导入新课、重点和难点内容讲解、作业布置及对本节课的归纳总结等进行设计,并制定出具体时间。教学方法要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出来。
7、参考文献:与授课内容有关的教材、经典名著、报刊杂志等。
8、教学后记:是教师授课后的心得体会,可写自己课前估计与讲课现实有哪些差异,为什么?哪些地方讲得好,有什么经验?哪些地方讲得不好,原因何在?课堂上出现了什么意外问题,应注意些什么?新授课方法的运用效果以及学生的反映如何等等。
9、新课结束后,应在“教学札记”栏中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加以总结。
二、讲稿
讲稿是教师根据教案内容展开的教学实施方案,是教案内容的重新分解、细化、组织和发挥。讲稿由教师围绕教案规定的知识点和教学要求进行扩充,是教师个性、风格、学术特色和创造性劳动的具体体现。它反映了教师对教学内容的领会、熟悉和再创造;反映了教师对本学科研究进展和相关学科知识的综合了解与应用程度。讲稿编写的基本要求是:
1、讲稿是教师讲课的详细内容。讲稿作为教师按大纲和指定教材备课的成果,应能反映教师阅读大量参考文献资料、科学梳理教学提纲、体现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适应科技进步和实际教学对象变化的需要。
2、讲稿不要求统一格式,但必须与教案相符。教案中的教学目的、重难点是依据教学大纲,从教学角度对讲稿进行分析的结果,教案中的教学内容与教学过程安排又是在讲稿的基础上提炼而成,教案和讲稿是有机的整体,是充分备课的体现。
3、讲稿每个章(节)应留有思考题或作业。
4、讲稿后要列出参考书目。
5、多媒体教学环境下实施的教学单元(或内容)也应有书面讲稿。
6、讲稿(教案)应不断更新,要体现出使用情况的年度变化。
7、每学期开学前,教师至少应写出二周讲稿,对于开新课的教师,开课前应初步完成全部讲稿。
三、教学日历
1、教学日历是在原“课程教学进度表”的基础上改进而成的,教学进度的安排不仅要具体到哪一周,还要具体到哪一天,哪一次课。
2、编制教学日历是制定课程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领取教学任务书后,应立即着手编制新学期的教学日历。
3、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按照校历安排,将每次上课的时间及主要内容填入相应栏中。(节假日和秋季运动会,要反映出来,在教学内容栏填写“五一放假”,教学要求要空出来。)
4、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学基本要求也应该是不同的。
5、教学日历编制后须经教研室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施行。
6、审定后的教学日历在新学期开学前五天交所在系(部)、授课系、教务行政科各一份,教师自留一份。
四、教学日志
1、教学日志填写内容包括:上课考勤、记载成绩和记录授课进度。
2、任课教师应及时、认真、完整地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教学日志中各栏目。
3、成绩登记:学生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考试课程采用百分计分,考查课程采用等级计分(等级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占60%,期末考试成绩占4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学日历的编制
1.编制教学日历是制定课程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后,应立即着手编制新学期的教学日历;
2.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按照校历安排,将每次上课的时间及主要内容填入相应栏中;
3.教学日历编制后,须经教研室主任审阅、签字,方可施行;
4.教学日历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交开课学院一份,教师自留一份;
5.开课学院应将收齐的教学日历复印后,分班装订成册并交各班学习委员保管,以便于学生预习和监督。
第三条 教案的编写
1.教案是指课时计划,一般分次编写(通常2课时为一次),编写时应注明课题、教学目的、重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运用和参考文献等内容。每次教学完成后,应立即填写教学后记。新课结束后,应在“教学札记”栏中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加以总结;
2.教研室主任应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并及时做好记录;
3.每学期结束时,学院应组织教研室结合期末教学评议,对教师的备课教案、讲稿进行检查。
第四条 教学日志的填报
1.教学日志填写内容包括:上课考勤、记载成绩和记录授课进度,每学期开学前由教师去授课班级所在学院领取;
2.任课教师应及时、认真、完整地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教学日志中各栏目,授课时应携带教学日志;
3.任课教师上课前须考勤,并做好记录;每两周向学生班级所在学院报送考勤情况;
4.学院应组织教研室对教师的教学日志填写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5.成绩记入教学日志对应栏并按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院及教务处应按时将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6.教学日志由开课学院存档。
第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庆师范学院关于教师编制教学日历、编写教案和填报教学日志的若干规定》(院教字〔1999〕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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