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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冒一点险》读后感1000字

日期:2022-06-30

这是《每天都冒一点险》读后感1000字,是优秀的精选读后感文章,供老师家长们参考学习。

《每天都冒一点险》读后感1000字

1、《每天都冒一点险》读后感1000字

暑假里,时光漫长,炎炎烈日将人们堵在家中闭门不出,仿佛只有空调吹来的冷风能拂去心中的浮躁。我懒散的呆在空调房里,欣赏着窗外明媚的阳光,那就像是金黄金黄的一把火,却被玻璃窗隔绝在外面,人们欣赏着它的明艳,然而巧妙地避开了它的戾气。

在这样宜人舒适的环境中,对我来说最大的乐趣莫过于读书了。随手拿过桌角的一本厚实的书,青灰色的封面不显张扬,《毕淑敏感悟心灵》几个白色大字简简单单落落大方地印在上面,如此低调的封面勾起了我无限的兴致,于是,出于习惯性的,我认真查阅起目录,一个个黑色标题在眼前掠过,视线停在一行字上顿了一秒——“每天都要冒一点险”

冒险?还每天?我带着一连串的问号翻到了这篇文章所在的页码,迫不及待的想看看作者的观点了。

一口气读完了这篇随笔,带着些泔畅淋漓和意犹未尽。作者观点大致是这样:以前没干过的事,在不犯法的前提下,去试一试,尝试细微地改变生活中平静又秩序井然的生活轨道,有意弄出些小波澜来,比如作者就刻意冒了三次小险:第一件是放弃直通车。搭乘另一路公交车到校,路上七绕八拐,费事更多,结果再快迟到的当口上撞进了教室。第二件是在饭桌上点了从未手吃过的菜,感觉味道甚好。第三件则是穿了件很土的“异装”去上课,结果得到了友好的喝彩和评价:“这是我认识你以来,你穿过的最美丽的一件衣裳。”

文章最后说道:突破是一个过程,首先经历心智的拘禁,继而是行动的惶惑,最后是成功的喜悦。

我想,我们的青春是个热血澎湃的过程,“年少轻狂”之所以能成为青春的代名词,那是因为在年少的岁月里,你有一小块自己的天地,你满心欢喜地为它添上颜色,蓝天白云,空间中塞满了简单的友谊、课业,包容了一切烦恼和小任性。你在这儿走南闯北,大刀阔斧,无拘无束。于是,一丝丝的冒险也会悄悄地渗透进来。

我们的青春是一个闯荡的过程。课业不是生活的唯一。这好比在一条宽敞平直的高速公路旁,一刀一刀的凿,一道一道的铺出许多条羊肠小道来,不管那路是坑坑洼洼或是通向何处,因为心无顾忌,所以不言失败。路上摔倒了便爬起来,拍落身上的灰尘,擦干膝盖上的血迹,挥洒掉额角的汗珠,一心只为向前冲,因为心中坚信总有一条路能通向成功。这是,冒险便像是氧气充斥在空气中,无处不在。

可是那又怎样呢?险是险,但终究是短暂年华中的珍珠,即使深埋于心,也灼灼难掩其华。

记得有首小诗是这样写的:

天使们抖落洁白翅膀上的粉色花瓣。

穿过冰冷的空气跃过绵软的云层。

云层之上是你我无法预知的世界。

她们阖上门,从此不再为任何人祈祷,不再为任何人守夜。

晚风送来最后一丝密码式的音讯。

只有我孤单的耳廓包容了那些道别的离歌。

叮当。叮当。叮当。

请你,自己,一路走下去。

青春是趟冒险,不要贪图现实的安逸,带着智慧和无所畏惧的勇气,请我们自己,一路勇敢地走下去。

2、《水问》读后感1000字

青春,是一出美丽的舞台剧,里面的角色跑、跳、哭、笑,配着四季的乐章,他是一段并不轻松的成长过程,被仔细碾碎成无数微小的瑕疵不被允许留下。真正成功的演出者,当有一天他已是台下的观众,忆起他的演员时光,内心将会无限的怀念、充实,他可以从容指导下一位演出者,让他的那段岁月成为传承的经验,年少里所有的东西,我们在此堆砌,有时我竟觉得,简媜的散文更像是一篇篇读后感。

她将某一人事或画面具体可观的形象抽象成自己的感悟,于是乎更加凌驾于“原作“之上。《水问》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从开篇便叙述了这个自己得知的故事,然后声称撰写此篇是为“纪念那位女子并追悼自己”。也许正如她所言,许多生存于现实社会的人正处于“人是活着,热情已死”的状态。而最难能可贵的,是她不仅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且通过行文逐渐寻回了那逝去的热情。

一湖碧水,如今依然荡漾着花城女子“不死的柔情”。简媜问水,不如说是在问自己。水的波光泛出人世间诸多光景,而那其中哪一种才是属于自己?我们仿佛也在波光潋影中经历了种种传奇,找到了曾经不小心遗失了的小小情感。是任它随波逐流,还是重新拾起,并好好珍藏?溺水三千,有人只取一瓢饮,有人却是覆水难收。简媜用她的笔,让我们再次体会到青春的残存,也让我们和她一起重逢在某个路口走失了的那个懂爱的自己。我相信,那痴守爱情的女子必将魂归于世,庇佑着人间每一场爱恨情仇的上演。

像每一滴酒回不了最初的葡萄,我回不了年少。看完水问,遥想自己,童年的我,做的是什么样的梦,是否他们都还存在?童年,我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玩什么样的游戏,有着什么样的朋友……

至情至性,不愿做那深泉湖水水平如镜,只求狂风卷浪轰烈如斯,这样,才能称得上不枉活这一遭。

宁可与风浪搏斗、与不平抗争,不管结果如何,胜利或是惨败,我都愿意放开手来与运命斡旋,仅使我身上会布满骇人的伤痕,从那撕裂的口子上一点点渗出鲜血,但那又如何?流血的地方终会结痂剥落,愿带着满身的伤痕和血污骄傲死去,也不想碌碌无为了其一生。人生选择什么就必须承受什么,得到什么就会失去什么。身躯残破,我拥有完整的灵魂。

我们必须走过曲折如迷宫的路径,必须穿越路上层层的荆棘,让倒挂的尖刺刺进我们的血肉,在路上留下前行的血痕,沃灌出花朵。以血与痛做养料,我们所承受之越卓越,沃灌出的花朵愈明灿。经得起多大的痛苦,便承受得住多大的成功。

在我们生命里某些当时充满怨怼的曲折,后来好像都成了一种能量和养分,因为若非这些曲折坎坷,好像就不会在人生的岔路上遇见别人可能求之而不得见的人和事;而这些人,那些事在经过时间的筛滤之后,几乎都只剩下笑与泪与感动和温暖,曾经的怨与恨与屈辱和不满仿佛都已云消雾散。

3、《输血》读后感1000字

每年的暑假,我都要看许多的课外书,这个暑假也不例外。《为自己鼓掌》就是其中的一本好书,里面有178个让我越来越棒的好故事。它们似乎是点燃的一把把火焰,照亮了我前行的道路。我真庆幸,这个暑假能在好书的引领下,变得充实、智慧而有意义。

《输血》是《为自己鼓掌》一书中的一个小故事,读过之后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很佩服文中的这个小男孩。主人公小男孩父母早逝,与妹妹相依为命,然而远情的命运又使妹妹染上了重病,急需输血。小小的他哪能拿得出那么昂贵的医药费呀!医生建议给妹妹输血。经过男孩一阵子思想斗争,以为自己不久便会死去,依然英勇地一口答应给妹妹献血。医生过后想取笑男孩的无知,但又转念一想,男孩抱着死的决心还能选择抽血,他倍受感动,慈祥地告诉天真无邪的男孩能活100岁,男孩在兴奋之余,立即想到了饱经病痛折磨的妹妹,他毅然决定捐一半血给妹妹,这样他们就都能同活50岁了,在人眼中离奇的想法,在这时包含了多少无私的爱。人们都震惊了,一个小孩发自内心的承诺,谁能做到!

很多时候,当我们在感叹人类的懦弱与渺小时,却又常常惊异于人的坚强与伟大。其实正是一份无私真挚的爱,赐予了我们敢于去面对一切艰险的勇气和信心。

生命因为爱而勇敢!让我们把思绪再飘向四川大地震吧!在一所学校里面一位教师用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那四个学生都活了,可谭秋千老师却依然保持着“最美的姿势”,他笑着离开了我们。我想,正是谭老师心中那对学生无私的爱才使得他当时如此的勇敢,做出了这个不平凡的壮举!是的,爱,能使一颗胆怯的心变得勇敢,能使一个平凡的人变得伟大,能创造出无数人生的传奇。

生命因为爱而美好!还依稀记得今年初春,当三月的学雷锋之风再次吹遍祖国大地的时候,也同样吹进了我们学校,吹进了我们的家庭。虽然我不用像文中小男孩那样去为他人输血,但我也做了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了一只小野猫,可能因为遭遇了车祸,倒在了血泊之中。看着眼前的一幕,我吓住了。去救它吗?可人来人往,怎么人们都似乎看不到这个小不点呢?可要是救,该怎么救?就在我犹豫不决之时,突然不远处响起了急促的车鸣声,一辆大货车眼看着就要飞驰过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冲过去抱起了它,把它从危难中救了出来。仔细观察它的伤情后,发现他的左腿受伤了,身上的皮肤也多处划伤。这个小家伙,我不救你,谁救你呢!看来,你得和我相依为命了!我心疼地抱着它回到了家,和爸妈一起为他包扎伤口,一起精心地饲养它……知道吗?如今,这个小家伙每天都带给我们家无穷的开心与快乐。:爸爸到田里去,它总是抢着一蹦一跳地冲在前面,跑几步,回头望几步;我每次一回到家,它总是第一个出门迎接,喵喵喵地和我撒起了娇;妈妈在洗衣服,它就在脚盆边翻来滚去,累了则安静地卧着,两手两腿伸得直直的,两前两后,那淘气劲,真是……

爱,是一种情感!爱,是一种美德!爱,是一种奉献!“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在别人困难时伸出你关爱之手,学小男孩,学一切有爱心的人们,任何人都可以尽一点绵薄之力!生命因爱而精彩!世界因你而精彩!来吧…

4、《小屁孩日记》之《今天我当爸爸》读后感1000字

《小屁孩日记》的作者是黄宇,她是一个女作家,我特别喜欢她写的文章,因为她的文章都充满了幽默感。

《小屁孩日记》中的主人公是米多,他是一个顽皮的男孩。在这本书中《今天我当爸爸》这篇文章对我印象比较深刻。

米多的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今天我当爸爸”。本来啊,这个淘气的米多以为当爸爸是一件非常容易、非常简单的“工作”,但是呀!到了后来他却觉得当爸爸实在是太难了。本来,我也那么认为父母们自由,不像我们小孩要受父母的约束,但自从我看了这篇《今天我当爸爸》之后就觉得大人的生活很辛苦。

瞧,米多还真像爸爸那样,坐在沙发上,拿起报纸,端起茶杯,哎,我觉得啊米多可以去参加模仿比赛了,学得那么像。米多妈妈大叫:“吃饭了。”米多迅速地跑到餐桌面前,直望着那大大的鸡腿,我想,米多一定是想吃上一口吧!可不幸的是,被米多爸抢去了,米多啊!只好吃些鸡脖子之类的东西,因为米多今天是爸爸!该去刷碗了,米多那肯定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啊!刷碗好了,但闹钟又坏了,你说他家的事还真多啊!米多又修起了闹钟,闹钟是修好了,但不能休息。要学爸爸去书房看书了,但米多他看不懂……

我终于明白了,父母真辛苦:我的爸妈是自由职业,在家做茶壶。做茶壶不能扇风,所以夏天即使汗流浃背时还要用力打泥条,冬天,满手冻疮还得摸着冰冷的紫砂泥;早上天刚亮就起床,晚上天天要做到12点左右。我们每上一节课就可以休息一会儿,而爸妈坐到泥凳上一般情况就是好几个小时,以至于每次站起来时都直不起腰。即使这样你每天早晨都早早地起来为我精心准备营养早餐,你怕惊醒我,特地把门给关了,想让我多睡一会儿;上学前,您总会帮我整理书包,带上牛奶,水果等,还会千叮咛,万嘱咐“路上小心点,上课认真听讲。”放学回到家,你的第一句话是:“宝贝,肚子饿吗?先吃点点心吧!妈妈马上给你做!”您对我付出的爱是无限的,让我想起了一句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花草永远也无法报答阳光对它的照耀,小鸟永远也无法报答蓝天对它的恩惠,天下的子女永远也无法报答母亲无私的爱。因为爸妈给予我们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我从今以后一定要好好的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因为这是做人的根本啊!父母的恩情我们这辈子也报答不完,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全部的力量去孝敬他们,好好的、乖乖的听他们的话,不让他们操心。不可以再耍小孩子脾气,我学会了孝敬父母,体贴他们、理解他们。爸爸、妈妈,我要对你们说一声:我爱你们。

5、《每天都冒一点险》读后感1000字

暑假里,时光漫长,炎炎烈日将人们堵在家中闭门不出,仿佛只有空调吹来的冷风能拂去心中的浮躁。我懒散的呆在空调房里,欣赏着窗外明媚的阳光,那就像是金黄金黄的一把火,却被玻璃窗隔绝在外面,人们欣赏着它的明艳,然而巧妙地避开了它的戾气。

在这样宜人舒适的环境中,对我来说最大的乐趣莫过于读书了。随手拿过桌角的一本厚实的书,青灰色的封面不显张扬,《毕淑敏感悟心灵》几个白色大字简简单单落落大方地印在上面,如此低调的封面勾起了我无限的兴致,于是,出于习惯性的,我认真查阅起目录,一个个黑色标题在眼前掠过,视线停在一行字上顿了一秒——“每天都要冒一点险”

冒险?还每天?我带着一连串的问号翻到了这篇文章所在的页码,迫不及待的想看看作者的观点了。

一口气读完了这篇随笔,带着些泔畅淋漓和意犹未尽。作者观点大致是这样:以前没干过的事,在不犯法的前提下,去试一试,尝试细微地改变生活中平静又秩序井然的生活轨道,有意弄出些小波澜来,比如作者就刻意冒了三次小险:第一件是放弃直通车。搭乘另一路公交车到校,路上七绕八拐,费事更多,结果再快迟到的当口上撞进了教室。第二件是在饭桌上点了从未手吃过的菜,感觉味道甚好。第三件则是穿了件很土的“异装”去上课,结果得到了友好的喝彩和评价:“这是我认识你以来,你穿过的最美丽的一件衣裳。”

文章最后说道:突破是一个过程,首先经历心智的拘禁,继而是行动的惶惑,最后是成功的喜悦。

我想,我们的青春是个热血澎湃的过程,“年少轻狂”之所以能成为青春的代名词,那是因为在年少的岁月里,你有一小块自己的天地,你满心欢喜地为它添上颜色,蓝天白云,空间中塞满了简单的友谊、课业,包容了一切烦恼和小任性。你在这儿走南闯北,大刀阔斧,无拘无束。于是,一丝丝的冒险也会悄悄地渗透进来。

我们的青春是一个闯荡的过程。课业不是生活的唯一。这好比在一条宽敞平直的高速公路旁,一刀一刀的凿,一道一道的铺出许多条羊肠小道来,不管那路是坑坑洼洼或是通向何处,因为心无顾忌,所以不言失败。路上摔倒了便爬起来,拍落身上的灰尘,擦干膝盖上的血迹,挥洒掉额角的汗珠,一心只为向前冲,因为心中坚信总有一条路能通向成功。这是,冒险便像是氧气充斥在空气中,无处不在。

可是那又怎样呢?险是险,但终究是短暂年华中的珍珠,即使深埋于心,也灼灼难掩其华。

记得有首小诗是这样写的:

天使们抖落洁白翅膀上的粉色花瓣。

穿过冰冷的空气跃过绵软的云层。

云层之上是你我无法预知的世界。

她们阖上门,从此不再为任何人祈祷,不再为任何人守夜。

晚风送来最后一丝密码式的音讯。

只有我孤单的耳廓包容了那些道别的离歌。

叮当。叮当。叮当。

请你,自己,一路走下去。

青春是趟冒险,不要贪图现实的安逸,带着智慧和无所畏惧的勇气,请我们自己,一路勇敢地走下去。

6、《匆匆》读后感1000字

读完《匆匆》中朱自清对时光的叹息时,我不禁有些品悟,但又有些茫然。没有开始,没有尽头,没有长短,没有界线,豁然感到时间,原来是这么浩瀚无边。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

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即使今天不做,也可以明天做呀,那有什么关系。如果你真这么想,那就错上加错了。其错之一:“你明明可以在今天完成某件事,为什么要放到明天去做呢?为什么不能在今天完成呢?就让这24小时白白溜走吗?”其错之二:“在浪费时间的同时,你也浪费了你的宝贵生命。”真到了明天,明天就变成了今天,此后,就有无穷多的明天。有此说来,当初你树立下的雄心壮志、伟大抱负,到底何时才能真正实现呢?

莎士比亚曾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要我说:“抛弃今天的人,今天也会抛弃他,一旦被今天抛弃了的人,他便没有了明天”。

农民种田,如果不及时除草、灭虫,哪会有日后金秋时节时的丰收硕果?医生救人,如果不及时医治,哪会有日后人们的健康体魄?清洁工人打扫卫生,如果不及时清洁,那有日后城市的优美环境?学生读书,如果不认真学好知识,哪有日后考完试后的金榜题名?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短短二十字,哪一字不是我们的先辈历经千曲百折之后,所得的时间体验结晶啊!古人正是明白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真理,才有了“悬梁刺股”“凿壁偷光”的千古勤学佳话。而我们正处在一个有着优越条件的社会中,不是更应该珍惜身边的每分每秒吗?

“伟人的传世发明往往建立在珍惜时间的基础上。”对此,我深信不疑。居里夫人:为了提炼出‘镭’这种微量元素,常常是熬夜研究,挤出时间去做科学实验;爱迪生:为了发明电灯,常常是饿了拿块面包一啃,渴了那被凉水一喝。就为了挤出时间做实验啊!由上述两个例子可以说明,伟人的传世发明,大多是用“时间”做自己登上科学殿堂的铺路石,最后达到其大门口。

比之时间长河,人的一生是那样短暂,然而,就在这流星般的一瞬,有的人如日月生辉,光焰回射;有的人却浑浑噩噩,默默沉沦。珍惜时间,要从今天做起。因为昨天已经过去,惋惜也无法追回;明天尚未到来,与其坐待,不如奋起;而今天就在眼前,抓住了今天,既可以弥补昨天的不足,又可以提前迎接明天的晨光。如果用一条链环把昨天、今天、明天连接起来,那么,今天就是其中心环节。我们要珍惜每一个“今天”,尽量压缩生活中每一分的“时间开支”,每当翻开日历的时候,要意识到不能让崭新的这一页成为空白。在生活中,惟有“今天”正在我们手中,真正属于自己!

7、《一诺千金》读后感1000字

暑假里,我认真地读了《感动心灵的故事》,其中的一篇文章《一诺千金》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书中讲了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不久的我到陕西出差路过一个偏远小镇,给一群孩子照相,并答应给他们寄书。回来后,我让有孩子的同事把家中的旧书带来寄给他们。不久,他们便回信说一直等着,且表达了感谢之情。后来,我又陆续寄去了一些书和文具。他们全村所有的枣全部寄给了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信守一个诺言是多么重要、多么美好的事情。

“言而有信,一诺千金”是我们祖先传承下来的美德。讲诚信既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五彩纽带。任何一个守信用的人都将得到他人的尊重。作为华夏民族的后代,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们要长大,要成才,首先就应该努力做到守时、守信。正如孔子所说的那样:“言必行,行必果。”只有这样,才能成长为可信、可靠、讲信用的人,在祖国的大地上筑就诚信的森林。

在我的学习生活中,有一件事情令我难忘。这件事体现了我们青少年活动中心书法班的每一位同学都很信守诺言。那是暑假中的一天,我在书法班练书法,是全天课程,训练比较苦。那时正是超强台风袭来的时候,风大雨急。早上我要去练书法时,天气很好,晴空万里。到了午后,打开电视看到超强台风以快速向我们袭来的消息,才知道得刮大风,下暴雨了。果然,不过一会儿,天忽地暗了下来,从楼上往下看,马路上出现了雨点。一滴、两滴、三滴……越来越多。雨势在逐渐加大。“噼噼,啪啪……”豆大的雨点在我家的挡雨蓬上开演唱会呢,它们快速打落着,好像在提醒我们:还有更大的风雨向我们逼近……“咚,咚!”窗子被风刮得正在呻吟呢。我连忙把窗关好,心想:下午书法班还有人去吗?雨这样大,谁不想待在家这个安全的避风港呢?我看看钟,上课时间就要到了!连忙撑起雨伞,提起书包,去教室了。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我犹如一只“落汤鸡”,虽然只是一小小段的路。教室里空无一人。

“今天同学们肯定不会来了。”我不禁这样想。过了一会儿,有同学陆陆续续地来了,我感到很诧异,不过一会儿,全班18个人全部到齐。老师对我们信守、尊重诺言的做法给予肯定。的确,我们18个同学为了能准时到教室练习书法,风雨无阻,谱写着诺言之歌。哪怕这是一件在我们看来很微不足道。我们每人不仅仅要信守一个诺言,还得要尊重一个诺言,哪怕这诺言是那么难完成。    “一诺=千金”!这个等式告诉我们,一个诺言,千金难得。信守诺言,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8、《飘》读后感1000字

我并没有在萧瑟的秋意中读《飘》,而是在外物复苏的春天来品读青涩的甘苦。

《飘》对于米切尔来说,无疑是她这一辈子的荣耀,家庭的熏陶和自己的阅历,使她创造出了这一部举世闻名的经典之作。

《飘》,好美的名字,“Gone with the Wind”给人一种飘渺、轻柔、迷惘的感觉,就像女主人公郝思佳,她对阿什利的爱是迷茫的,她在爱与被爱之间徘徊着,始终都被迷茫蒙蔽着眼睛。最后的觉醒,给她带来的也是迷茫的等待。

思佳,黑色的坚毅。她是位高傲且充满欲望的坚毅的女人。她本拥有疼爱她的父亲,慈祥的母亲,关爱她的嬷嬷,无忧无虑的生活。这一切并未使她得到满足,她要所有男人的爱慕和所有女人的妒忌,阿什利的婚事无疑给了她沉重的打击,她那颗没有得到满足的心使她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男人,战争使她沦落成了寡妇,并进一步摧残着她。她在黑暗中逐渐坚强,先是替梅兰妮接生,再是大逃亡,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了九张嘴。对压迫,她不择手段,又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弗兰克。于是,她便开始做生意,不幸的是,她再次成为了寡妇,但没过多久,对她爱慕已久的白瑞特求婚,并成功了。她大肆地铺张浪费,并不断追求心中所爱,可直到梅兰妮的死,才让她觉醒。她一生爱的两个男人她都不理解。若她理解了,那她就不会爱阿什利;若她理解了,那白瑞特就不会离开她。她那无法满足的欲望和自信,使她失去了太多太多,原本美好的一切都随风飘去。

白瑞特,冰蓝色的深邃。他也许坏,也许邪,但他以超出作为丈夫的容忍去宽恕妻子的一切一切。在孩子们的眼中,他是多么神圣、庄重,是他们生活的乐趣。他人际关系一流,他目光放得远,认定这场战争必定是北方胜。因此,他能在战争中横捞一笔。他对妻子总是无私地奉献着,一直期盼着,最后女儿的变故,使他彻底绝望。

梅兰妮,粉色的善良。在这战乱频繁的时代,梅兰妮的善良是多么高尚。她爱他的丈夫,爱她的家庭,更爱思佳。在她眼里思佳永远是她的恩人,她的守护神,思佳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她给了孩子们思佳未能给的亲切和关爱,她纯洁得就像一位天使。

阿什利,青灰色的忧郁。作为思佳心中一直的真爱,他也同样爱着思佳。但到最后,他才发现自己早已爱上梅兰妮。他爱国,勇敢无畏,但他始终认为自己还生活在奴隶制的社会中,不能顺应社会的发展,这无非使他处处碰壁。

飘吧!让他们随风飘去,结局是悲惨。但何尝不是欣慰,她觉醒了。一切的一切随风飘去。唯一的,她只要白瑞特能够回来。“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不正显示了郝思佳的个性,而且是永恒不变的。

9、《亚历山大和倒霉、烦人、一点都不好、糟糕透顶的一天》读后感400字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亚历山大和倒霉、烦人、一点都不好、糟糕透顶的一天》,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和妈妈笑得合不拢嘴,亚历山大简直太倒霉了,早上起床口香糖粘在了头发上,然后去上学,妈妈忘记给他带午餐,他的好朋友又抛弃了他,然后买鞋子的时候,哥哥和弟弟都买到了自己喜欢的鞋子,偏偏到自己喜欢的鞋子就没有自己穿的码......就在一天的时间里,亚历山大遇见了数不清的倒霉的事情,我以前也遇到过倒霉的事情,新买的自行车,正在我和小朋友骑车比赛的时候坏了,口渴的不行,刚打算喝水,结果自己拧盖子的时候,把水给打翻了,早上晚到车站2分钟,早上送我上学的校车就开走了,我也遇见了好多倒霉的事情,但是看到亚历山大遇见的,我突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原来自己经历的倒霉事情并不是最倒霉的,最不开心。

我希望亚历山大能过得开心一点,即使在遇到这么多倒霉的事情之后,因为,人活着就是为了追寻快乐,与其抱怨地生活一天,倒不如快快乐乐地过一天。

10、《根鸟》读后感1000字

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根鸟的少年,生活在一个美丽而宁静的村庄和父亲相依为命,依靠打猎为生,在一次打猎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白色的大鹰,接着他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晚上时他梦到了叫紫烟的女孩生活在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有一个高大而又粗壮的银杏树,她就生活在那棵树下,为了找到这个女孩,他出发了。

他走到了一个荒漠里,遇到了一个板金的老人,他说,他们家的人过了十八岁就不再会做梦,为了找到解药,他一直往西走,已经走了五年了,到青塔之后,过了几天,根鸟发烧了,板金帮根鸟买了药,托付给一个老太太照顾,过了六七天,根鸟的病终于好了,他决定挣钱买匹马,可他的买马钱被同事“黄毛”骗走了,他追着黄毛来到树林,可黄毛把他打晕了,他醒来时他自己在一个寺庙里,他遇到了一个老僧人,他送了根鸟一匹白马,第二天,他离开了寺院,告别了奶奶一家人,可他再去找寺院时,已经没影了。

后来他又遇上了外号长脚的同路人 ,长脚说离那里已经不远了他有一个朋友叫黑布,他知道大峡谷在哪里,他带上长脚写的信,快马扬鞭,匆匆离去,过了几天他果真见到这个大峡谷可这是一个采矿的地方,叫鬼谷,经过时常的折磨他也遇到了长脚,和那个长脚帮助过的男孩,后来在一个老人的帮助下成功躲避了一次次危机,可别人都说他的白马已经死了,可根鸟还坚信它活着,夜里根鸟烧掉了红珍珠,骑上白马跑了。

后来他逃回了自己的村庄,才知道,自己的爸爸已经病倒了,又过了七天,自己的爸爸就死了,他就过上了从前的生活,就这样,天复一天,月复一月,季复一季,可是这一年的秋天,他西去的念头又萌发了,又做了同样的梦,他跨上马,向西跑去,到了一个小树林里,遇到了一个叫秋蔓的小女孩他把秋蔓送回了家,他在秋蔓家背了几天米,还在运米的时候被大水给冲走了最后大浪把他冲上了岸,才死里逃生,然后又背了几天米,攒了一些工钱才又向西出发了。

到了一个叫莺店的地方,他的生活就是白天赌博,中午喝酒,晚上看戏,这样恶劣循环,他还认识了一个名叫金枝的女孩,有一次金枝的演出服坏了,根鸟帮她出了钱,后来他没钱住店,金枝也帮了他,后来根鸟回了一趟米溪,遇到了他的同事湾子和其他人,湾子和那些人把各自的工钱分了根鸟一些,也告诉湾子他们不要告诉老爷自己回来过,就走了,又回到了莺店,他也遇到了板金,板金告诉他,说:“离那个大峡谷已经不远了。明天一早他们就出发了,走了一半,板金在一棵树下倒下了,他骑上他的马向远方跑去,最后他发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峡谷,当他下去的时候他遇到了紫烟和久违的白色大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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