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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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2015年2月15日—2015年7月5日。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学校: 校车车主:
2015年2月15日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您的孩子乘坐的是滨州交运平安校车,您选择接送孩子校车运行线是 ,您选择接送孩子的校车停靠点是 ,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以及学校、家长要求,本线路校车上学、放学发车时间依照学校和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孩子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惠民县平安校车工程试点方案》等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因各种原因学生上学不坐校车时,家长应向校车护导员请假,放学不坐校车时学生(或家长)应向交接老师请假。
二、家长必须在学校的放学时间点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孩子,由于家长原因学生不能按时与校车方交接的,校车不再等待。家长同意让学生自己下车的,必须与校车护导员联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学生签字后自己下车。家长不按时接孩子又不联系或无法联系、联系不上的,由校车将学生拉回学校,由学校处理,确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现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家长送孩子上学必须在起始点发车时间前到达自己选择的停靠点等待校车,不能让校车等待学生,耽误坐车结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规,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听从随车护导员的管理和指挥,乘车时不得打闹、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损坏校车设施,不得乘车期间吃零食,乱扔垃圾,保持车内卫生。
五、学生上车前、下车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学校、家长负责,行车途中学生的安全问题由校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联系电话: 公司管理人员:13589425056 15865437618 驾驶员: 护导员:
滨州交运集团有限公司惠民公交分公司 管理负责人: 乘坐校车的学生: 学生家长: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日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接送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制订接送路线,路线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后安排孩子来回幼儿园或在别的地点接送。(在园车顺道的情况下)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单位(章): 部门: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政府、区教育局、区校车办的相关规定,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特与各班主任签订如下责任状:
1、摸清每一个学生的出行方式,建立每一个学生详实的出行档案。对在摸排中工作不细,遗漏接送车辆的班主任,要按照“谁遗漏,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其责任。
2、充分从教育抓起,从学生抓起。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教育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放学。教育学生年龄不满12周岁的,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
3、教育学生不坐5人以上的私人车,学生更不能5人以上进行拼私人车。
4、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酒后驾驶车,不能座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5、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互相监督,对发现有学生乘坐超员、超速、超载、农用车、低速载货车、报废车等不合格车辆的,要及时劝阻并报告班主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各班主任要每天报告学生交通安全情况,发现有学生未到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7、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外出等集体活动乘车时,要严格管理好各班学生,同时要落实教师跟车,学生上下车清点核对。
9、对学生进行危难时的逃生自救的知识本领的培训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能力,以减少事故发生时的伤亡程度。
10、针对季节特点,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如:大雾、降雪、、路面结冰等应该怎么做。
为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安全无事故,明确幼儿园、幼儿家长双方责任,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签订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现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幼儿园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
三、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要自觉维护等车秩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不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
四、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不能按时接学生时,跟车老师有权将幼儿随校车带回幼儿园,家长自己到校接学生。
五、家长接幼儿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六、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司机或班主任老师。
七、本责任书一学年签一次,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家长签字: 幼儿姓名:
班级: 班主任签字:
辛龙幼儿园
2015年9月1日
一、学校主要职责
1.学校为每一位驾驶人提供一台运营手续完备的接送学生车辆,专人专车,主要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
2.学校为每辆车配备必须的卫生、维修等工具,车辆加油、维修事项由学校协同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3.学校为每辆车配备二名随车照管人员,协助驾驶人完成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
4.学校按月对驾驶人进行常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协同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发放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 二、 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主要责任
1.驾驶人要符合校车驾驶要求,确保所提供的各种证件真实有效。 2.驾驶人要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3.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派,遵守纪律,不擅离职守。 4.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5.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6.认真、准确填写接送学生车辆相关记录。
7.在驾驶过程中要做到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8.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不经学校批准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
9.熟悉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会使用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并在第一时间给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三、责任追究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驾驶人必须按时参加学校和局校车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安全培训,并落实到位,不参加会议的扣20元/次。
3.驾驶人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驾驶人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驾驶人承担。
4.驾驶人有责任与义务协助随车照管人员妥善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5.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言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无理争吵,否则每次扣50元。
6.驾驶人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如果出车迟到十分钟,每次扣50元,请假一天,扣相应天数工资的1/2(主要用于另请司机的部分费用),旷工则扣当日工资的2倍。
7.驾驶人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名) 驾驶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保证接送学生车不
超员不超速,特制定如下责任状。
一、管理范围:李岩海3台校车。
二、责任范围:
1、制订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2、落实随车照管人员,监督司机驾照是否合格。
3、监督检查人及时检查校车安全,并与照管人员签字接交。
4、检查超员超速问题,检查是否系安全带问题。
三、校车责任:使用校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不能使用:
1、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合理的运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5、定人员定座位定时间定线路定车次。
6、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7、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9、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3)、身心健康,无严重的交通违法记录。
立状人:刘景波
主管人: 2015年3月1日
兹有学生家长 自愿让子女 乘坐 校车 车号为: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车主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
三、家长必须带领子女准时侯车。超出发车时间双方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四、家长必须凭接送卡接幼儿,如无卡接送,跟车老师有权将幼儿带回幼儿园。如遇家长无法亲自来接,委托别人代接时,应及时通知班级老师,在接幼儿时让被委托人签名确认。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 )幼儿园园长(签名): 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为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切身利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学生在上学、放学、乘车时应遵守: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更不准到水坑边玩耍。
3.不准乘坐无牌、无照、无证的车辆。
4.不准乘坐超员超速违章驾驶的车辆。
5.横过马路时先看清是否有来车,不准在车辆临近时,横穿硬闯。
6.家长每次送孩子上下车,要及时关注送子车的安全运行情况,如发现送子车有违章违规问题,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7.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8.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守则》,提高安全意识。
学生如违反以上条款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二、学校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3.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4.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
5.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定期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责任班主任(签字):
年 班 学生 :
学生家长(签字):
花园镇中心小学
2015年9月1日
1、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3、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时刻维护幼儿园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4、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5、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认真保管车辆的牌照、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6、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向110报案,并与幼儿园取得联系协助处理,急救伤患人员,妥善安置意外事故中的幼儿。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幼儿园报告。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按幼儿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9、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10、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年检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11、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
13、违规与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理赔以上部分,如属司机责任,一切责任自负,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违反交通规则;
(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未经许可私自出车;
14、严格执行并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1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园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司机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车前:
1、检查各种证件,证件齐备才出车。
2、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检修。
3、冬天要先预热车辆。
4、准时发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行驶途中:
1、校车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40公里。司机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的行驶路线。
2、在幼儿园门口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
3、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各接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幼儿已全部上车,否则需等候至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到达接送点,车辆停稳后方可开门;幼儿没有坐稳系好安全带、车门没有关好,不准行驶。幼儿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
5、校车到达幼儿园后,司机停稳车辆,先下车协助跟车老师将幼儿安全送进幼儿园,然后检查车内,确保全部幼儿下车后再锁好车门。
6、对待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报告主管领导。
收车后:
1、检查车内是否有未下车幼儿和遗留物品。
2、清扫、消毒车箱,擦洗车辆外部,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3、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严禁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
4、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查车况(详见《车况检查规定》)。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5、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
司机签字:
20__年8月25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帮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现就规范校车管理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本校(园)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建立切实可行的校车安全监管方案,建立详细的管理档案。
二、实行严格的校车准入制度。所有参与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要求必须符合《裕安区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参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详细登记,认真检查校车标识张贴情况,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和学习。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专题讲座、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广大中小学和幼儿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告诫广大家长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和不符规定的车辆。
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督促本学校、本幼儿园与校车所有人、驾驶员、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安全乘车三方协议。
六、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安监、公安、教育主管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和管理。
七、要求并加以督查学校、幼儿园建立完善教师跟车制度。
八、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周末和节假日进入校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建立完备的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提醒驾驶员遵从校车管理规定,对不符合校车条件的车辆不准进入校内,对所有超载车辆不予放行。
九、对各学校和幼儿园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予以阻止,并及时向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举报。
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学校将定期督查各校工作,对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各持一份。
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学校 学校: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二0___年___月___日
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乘车环境,确保孩子的安全,在学校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请各位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做好乘车学生的安全工作。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我方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期间学生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
2、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赌气车。每个车辆安排一位跟车老师,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3、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学生一定要按时定点按规定线路候车,未按时间、地点乘车发生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负。
4. 校车行驶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严禁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点时,待车停稳后,学生方可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 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6. 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7. 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遵守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每次接、送学生自上车始下车止,下车后如家长不来接该生,一切安全由家长负责。
8. 以上双方职责,如不按要求执行,而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学生班级姓名:_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__家长电话: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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