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14
这是禁止乱收费班会教案,是优秀的班会教案文章,供老师家长们参考学习。
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我单位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1、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2、上级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的。
3、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没有按有关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或没有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问题。
5、收费没有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的问题。
二、自查自纠措施与做法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市纪委文件要求,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受理委托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收费依据、程序、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收费,文明收费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收费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我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检验及技术仲裁,接受委托***检验等工作。所收检验费用,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改价格[20**]**号),严格执行**检验收费标准。我单位所有检验收费项目均经市物价局核准,其收费许可证号为C1004002**;收费项目:**检验费;有效期限:201*年*月至201*年*月;发证日期:201*年**月**日。经认真自查,我单位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收费程序等问题。
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报告林管局纪委:根据《延边州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在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中,认真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自查情况经过自查,我公司涉及收费的部门为病防站;涉及收费的单位为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城建管理处。其中公司森防站是按照吉林省森防站下发的收费标准,对林区木制品项目进行收费,统一上交到州森防站。自来水公司按照敦化市物价局下发的敦价字[20**]11号文件《关于水费收缴价格的通知》标准,对大石头地区居民及商业用户收取水费。供电公司是按照敦化市物价局下发的《吉林省电费收缴标准》,对局址区居民收取电费。城建管理处按照《关于调整敦化市城市卫生费标准的批复》(延州价发[20**]20号),对局址区居民收取卫生费。因此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资源林政案件罚没款整改情况经查,自20**年7月至20**年1月,我局资源林政处共查处29个地块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种植人参,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对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人民币755093.00元。由于未及时到延边州财政局领取罚没款收据,我局资源林政处将处罚款全部上缴至大石头林业局财务处,在州纪委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局资源林政处违规上缴罚款现象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业会议,对上述现象进行了整改,同时对后期所有发生的资源林政案件及处罚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没有发现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同时将违规上缴的款项于20**年9月前已全部上缴延边州财政局。大石头林业有限公司纪委
20**年纪律作风整顿自查整改报告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群组发〔20**〕11号)和印发《郴州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郴群组发〔20**〕31号),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第二次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把涉及我局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留得住的显著成效,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的检验标准,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一)学习情况:为提高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强化教育,扩大宣传,积极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利用电子显示屏、在局网站开辟专栏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郴州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和重点。
(二)研究情况:局党组和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文件精神,今年3月到7月份,共召开相关会议9次,结合我局实际进行研究。按照活动的要求,以实际行动转化学习成果,真实践行焦裕禄精神,按照“稳、准、狠、韧”要求,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好专项整治“最后一公里”攻坚战。局党组对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和各项整治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及责任科室,把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三)安排情况: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有关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在每一份文件上都作了具体批示,对有关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3-7月,市委、市纪委印发有关文件12份,件件有批示,件件有安排。明确要求通过集中整治,真查实改,促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过立破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实行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改进干部队伍作风,不断优化政务和经济环境,树立我局和干部良好形象。
二、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专项整治(一)主要做法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我局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活动要求,形成主要1、根据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目标与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市农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集中封存,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登记公示等相关制度,完全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
2、根据“三公”经费控制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开展了公务接待费及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职务消费支出情况的重点督查和检查。一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做到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督促相关科室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和接待清单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数,着力纠正超标准接待和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我局公款接待凭公函先由负责接待科室经办人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局办公室审核相关内容。到财务报账时要求公函和接待审批单手续完善,出差时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包括有经手人、证明人等签字,票据大小写金额一致,科室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主要负责人(监管人)签字。对于原来部分科室存在的公务接待公私不分,陪同人数过多等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四是做到合理开支,杜绝公款接待中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问题,职务消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公务消费一律采用公务卡结算。
3、为防止作风问题防弹,局作风办坚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每月至少开展四次督查检查,并将明察暗访、督查检查以及问责处理情况及时报市作风办。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四型”机关创建活动,着力整治了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外出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重点整治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庸懒散”等突出问题。严格要求干部职工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机关管理制度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严厉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我局严格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坚决整治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收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不正之风。一是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填写了礼金礼品上交登记表报市纪委党风室。杜绝利用权力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务的行为。
二是重点整治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重点开展了整治20**年春节公款送礼的行为,向各县市区农业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单位转发了省市纪委《关于严明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的通知》,积极倡导文明、简朴的节庆风气,春节期间至今,没有发现一起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的情况。20**年底以来,结合“三公”经费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开展了公务接待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情况的重点督查和检查。
(二)工作情况
1、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推诿、拖拉、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的官僚主义表现形式问题,我局在4月份以局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郴农业发《20**》16号)。明确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一是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网上办案和电子监察系统工作。防止在审批服务中的“吃、拿、卡、要、报、拖”行为。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综合整治。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五个严禁”的规定》,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回访制度。以涉企检查、收费、处罚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开展收费专项检查,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发生。开展规范涉企检查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效能监察等形式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企业宁静日”制、同城一家检查等制度。
三是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阳光行政。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目录、法定依据、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情况。完善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加强投诉监督。健全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投诉件督办、投诉人回访、投诉办理通报等制度,加强网络投诉受理。坚决纠正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
2、对公车私用和超标配备公车等问题,切实做到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公务用车落实专人管理,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切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纪检组、监察室通过在全局开展自查自纠、督导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了在公车管理中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等不规范问题;完全杜绝了在境内外招商活动中举办奢侈宴请、组织游山玩水等违规违纪行为;有效遏制了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大力整治了党政机关干部自由散漫、工作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了挥霍浪费公款、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社会影响坏、群众意见大的不正之风。 3、为整治“会所中的歪风”,7月初,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对全局所有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情况摸底,对直属单位进行一次情况排查。一是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对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管辖范围内公共资源出租和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没有发现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情况,在我局公共资源出租和利用范围内无违规开设的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二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月10日按照规定将《开展公开承诺情况统计表》报送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三是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月上旬,我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主要针对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对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查处我局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到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行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坚决刹住“会所中的歪风”,切实杜绝奢靡之风,遏制腐败行为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7月上旬开展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专项整治。纪检组监察室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会同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主要针对违反规定利用结婚、子女升学、生日、乔迁、生病、出国考察、亲属去世等事宜,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借机敛财。在举办“升学宴”高峰的7月份组织了多次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5、7月中旬,开展了“群众办事难”专项整治活动。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结合作风大整顿活动加强对全局所有直接面向群众的岗位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情况的明察暗访,7月28日已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送了市纪委。在整治行动中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群众要办之事;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办事群众找人不到的现象;纠正行政审批擅自改变办事程序,提高办事门槛,不耐心解释有关政策,增加群众办事难度的现象;坚决整治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严肃查处收回扣、拿红包的违纪行为。
6、为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7月下旬,纪检组监察室组织了对服务对象的大走访,收集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我局有关科室和工作人员收费行为的情况反馈及问题线索,7月底将向市纪委报告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全局所有收费科室和收费项目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擅自提高收费或罚款标准,增加收费或罚款项目行为;重点整治超越管理权限的收费或罚款、不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利用行政职权强行收费行为、强制企业赞助和捐献钱物;严肃查处不使用规定的票据收费或罚款、变相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新概念英语1》共计:144课。
每次2小时授课、授课2课《新概念英语1》。
2小时效果:理解并熟背单词、句子。表演乐诵课文。
每周1次授课2小时、授2课《新概念英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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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复习课2次、考试2次、
《新概念英语1、》共计:76次、152课时。
收费:每课时2小时一对一100元(每小时50元)
每课时2小时一对二80元(每小时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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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英语2、》班
《新概念英语2、》共计:96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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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4课时:8小时课程、8课《新概念英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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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复习课2次期中、考试2次期末、
《新概念英语2、》共计:100小时50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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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英语1、》班
《新概念英语1、》共计:144课。
2小时课程:2课《新概念英语1》。
2小时效果:理解并熟背单词、句子。表演乐诵课文。
一周1课时:2小时课程、2课《新概念英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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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复习课2次期中、考试2次期末、
《新概念英语1、》共计:76课时课时152小时。
收费:每课时2小时一对一100元(每小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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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英语2、》班
《新概念英语2、》共计:96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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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1课时:2小时课程、2课《新概念英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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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英语2、》共计:100小时50课时。
收费:每课时2小时一对一100元(每小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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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英语1》144课、72课时14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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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每课时2小时一对一100元(每小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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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英语2、》班
《新概念英语2、》共计:96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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