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19
这是防溺水责任书精选范文,是优秀的责任书文章,供老师家长们参考学习。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农村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杀手之一。每年都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因私自骑摩托车、自行车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随着夏季的来临,常发现小学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库游泳戏水的现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发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12年4月24日与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为更能警醒家长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的自护意识,尽好学校、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学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门卫:3358054 办公室:3358667),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家 长(签字):
班级每学期要出至少1期消防主题的板报或手抄报。
班级每年要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消防课;举行一次演讲或征文比赛;组织参观一次消防队站;观摩一次消防灭火演戏或举办一次消防运动会;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指导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班级每学期都要向学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资料,以作为学校考核班级的依据之一。
5.各位教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
6.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对不参与学校进行的消防培训,不会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参与学校任何先进的评比2017学校暑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2017学校暑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7.后勤人员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要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学校任何工作人员,都应视学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学校都将追究相应责任2017学校暑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校长签字: 教职工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教导处
乙方:班主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xx学年度学校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特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1、班主任为班级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周必须至少安排一节安全卫生方面的晨会课。
3、教育学生开展安全,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对危险性游戏和活动要及时制止,加以引导。
4、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时,要坚持安全、有序,有必要的保护措施,并自始至终参与。按时组织学生放学,按规定护送到指定地点
5、关心学生的生活,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2017学校暑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责任书。
6、重视家校联系,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学生无故一天不到校,必须及时向校长和分管校长汇报,协同家长消除不安全隐患。
7、经常检查校舍、电器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8、对学生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了解情况,妥善处理,处理结果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
9、责任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落实“三清一落实”的要求,保证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学校与责任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各教师在暑期对所管理的学生进行一次关于防溺水、防雷电、用电、交通、饮食、防疾病方面的安全教育,做到在思想上彻底认识到人身安全的重要性。
二、各教师要熟悉所管理的村单位学生的人名和人数,设立小组长,实行小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生假期中的监督、考勤和安全汇报工作。将每天的学生情况每天向负责领导汇报一次。
三、教育学生在假期间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学生有一切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负责教师做好监督,对于违犯学校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教育。
四、各教师要熟悉对所负责学生的村周围的河段及池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
五、告诫学生任何时候都不要到河(池塘)边钓鱼、玩水,同学之间做好监督。
六、教育学生要早睡早起,在家中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和家庭劳动,为家庭和父母分忧,减轻家庭困难。
七、告诫学生不得私自出远门,如旅游、访友等必须有家长全程陪同,且与管理教师要请假。
八、教育学生假期中少看电视,不懒惰,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科作业,按时参加学校的护校劳动,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及必要的处分。
九、特别强调学生,汛期来临,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边玩耍,更不得下河下坑,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十、各负责教师要每天进行家访,随时掌握学生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延误。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农村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杀手之一。每年都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因私自骑摩托车、自行车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随着夏季的来临,常发现小学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库游泳戏水的现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发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12年4月24日与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为更能警醒家长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的自护意识,尽好学校、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学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门卫:3358054 办公室:3358667),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家 长(签字):
学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对即将来临的暑假,学生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曲周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保证汛期学生的安全,学校与责任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各位教师要以讲政治的高度,以关心学生生命安全的强烈责任感扎实进行六不防溺水教育认真抓好抓细抓实学生防溺水工作
二对帮包对象要不定时进行家访,具体负责帮包对象的情况摸排防范措施矛盾化解心理疏导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帮包,特别是对学生防溺水安全的帮包要落实到位,不能存在麻痹思想,走过场
三做好值班巡逻工作,及时在关键时段到指定水域进行巡逻,坚决阻止学生在危险水域周围逗留下水玩耍,使学生远离水域,不可有半点侥幸心理
四告诫学生任何时候都不要到河(池塘)边钓鱼玩水,同学之间做好监督
五告诫学生不得私自出远门,如旅游访友等必须有家长全程陪同
六班主任要利用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杜绝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七各负责教师不定期地家访或电话随访,要随时掌握帮包学生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延误
若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责任教师负相应责任!
夏季,气温炎热,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672xxxx),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级班学生姓名: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xx中学初中部
20xx.xx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现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频发的季节,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相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和家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宣传防溺水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有水源附近玩耍嬉戏,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游泳,增强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项,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家长和孩子方面: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要负责监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孩子私自在河、湖、江、水库、水沟、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如确需游泳的,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严禁私自或结伴去划船。
4、乘坐船只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家长履行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以及放假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做好孩子溺水防范工作。
8、学校设立学生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家长和学生相互监督及时报告学校处置,电话: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后仍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xx年7月
尊敬的家长:
暑期已经来临,为帮助孩子“安全、愉快”地度过长达两个月的暑期,刘缺屯学校特印发《暑期防溺水等安全责任书》,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帮助孩子们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生活。家长同志,孩子是您的一切,关注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情感。为了切实维护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接上级文件精神,特对孩子在假期里的安全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1.严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护人员和无安全设施的游泳场馆游泳;
2.严禁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区域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家长陪同学生去游泳,请要求学生下水前做好准备活动、了解场馆深、浅水区域、掌握游泳情况。
随责任书附防溺水告家长通知书一份。
刘缺屯学校(公章)
6月21日
防溺水工作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会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特对我校全体教师明确以下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教师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三)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四)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五)教师在岗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六)班主任教师发现学生擅自离校,但未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的。
(七)教师无视学校规定,擅自在校外补课造成学生伤害的。
(八)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及课后十分钟,擅自离岗的。
(九)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中毒的教育,未尽到教育职责的。
(十)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擅自离岗,未尽管理职责的。
(十一)教师有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自尊心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其它方式,因教师自身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
甲方(教师):
乙方(学校):
会龙乡中心学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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