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12
这是学校有偿补课承诺书范本,是优秀的承诺书文章,供老师家长们参考学习。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承诺人:
20__年_月_日
我们是___新区光荣的人民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我们的行动准则,传道解惑、教书育人是我们的工作宗旨。为履行教师职责,铸师德、树正气,自觉维护__新区教师形象,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们__小学全体教师郑重承诺:
一、按照教学计划和进度认真完成课堂教学,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到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三、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有偿补课的生源,不参与任何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宣传活动。
四、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罚,并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
20__年_月_日
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承诺人:
根据大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__学校
承诺人:
20__年12月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
20__年3月 日
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个别教师进行有偿补习现象,影响了我市教育形象。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和蓬莱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开展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维护教育的形象,维护教师的良好声誉,切实形成心系教育、廉洁从教的良好风气。为此,我校教师郑重承诺:
(一)坚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六)不参加其它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的假期,积极响应上级禁止暑期有偿家教的号召,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我特向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郑重公开承诺:
1、不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3、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5、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6、不以各种名目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7、不以任何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9、不在家中有偿托管学生并收取费用;
10、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若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理: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一学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同时查处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学校和上级的一切处罚。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为保证以上协议的落实,要求全体教师遵照执行,互相监督,并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学校设立举报邮箱___及举报电话:___。
承诺人:
__小学
20__年7月4日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
20__年3月 日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
20__年3月 日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按“五严十禁” 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局处理。
承诺人:
时间:20__年_月_日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个别教师进行有偿补习现象,影响了我市教育形象。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和蓬莱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开展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维护教育的形象,维护教师的良好声誉,切实形成心系教育、廉洁从教的良好风气。为此,我校教师郑重承诺:
(一)坚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六)不参加其它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承诺教师:
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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