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03
这是中学诚信考试承诺书,是优秀的承诺书文章,供老师家长们参考学习。
期末来临,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替考。
(2)互相串换试卷。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书: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00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书:
20xx年xx月xx日
亲爱的各位同学:
全国计算机考试在即,同学们又已经开始进入了紧张的考试复习,对于我们每一个同学来说,学校的每一次考试都是对同学们学业成果的一次大盘点、大检阅,更是对每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一次挑战,是对同学们的自信心、自觉性、意志力、诚信度的一次考验;也是同学们对所学知识一次良好的检验。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流传下来,亘古不变。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诚信的品质,对当代的大学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诚信考试当然更是首当其冲。为弘扬校风、端正学风、规范考风,做高尚精神之表率,树道德风尚之典范,立诚信诺言之标杆,值计算机考试来临之际,我院向广大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全体同学认真复习,积极备考,严肃考纪,争做文明大学生。
2、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团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作出表率。
3、同学之间相互督促,相互提示,制止作弊,弘扬正气。
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一名同学都应该从我做起,和不良的考试行为做斗争。
5、全院学生共同努力营造“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氛围,文明考试,诚信克己。
对考试中作弊同学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南昌航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给予严肃处理,具体如下:
第二十一条对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一)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被认定为考试舞弊者,给予记过处分。
(三)因考试违纪或舞弊受处分后,再次违纪或舞弊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四)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以上处分参照《南昌航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者;
(二)因考试舞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期末来临,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替考。
(2)互相串换试卷。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我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我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的作弊行为。
本人自愿参加广东省20__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广东省20__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学生住宿承诺书)
二O__年__月__日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号:考生(签字)
__年月日
本人自愿参加年级部组织的各类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实事求是,杜绝一切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保证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如果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2、进入考场后,保证保持肃静,不随意走动,不在考场内睡觉和做与考试无关的活动。有问题时,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否则,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3、进入考场,保证只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籍、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或放到课桌上。否则,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4、保证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没收试卷,并通知家长带回反省一周,并取消本学期任何资助资格。
5、“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学风,文明的班风,从我做起,努力打造诚信班级与诚信考试,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取得真实成绩。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__
承诺人(签字):__
日期:20__年10月17日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书: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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