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02
这是安全防火倡议书精选范文,是优秀的检讨书文章,供老师家长们参考学习。
篇一:森林防火倡议书
XX县的公职人员们: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和村居委干部及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人员要做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公职人员要做森林火灾的义务扑救员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公职人员是森林火灾的首要追责者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XX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XX、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
全镇广大群众: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里,储存着我们赖以生存的水分,这里,释放着维持我们生命的氧气,这里,吸收着危害我们健康的气体。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天气干燥,加上清明节临近,又到了一个森林火灾高发期,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避免无情的森林火灾瞬间将我们保护多年的美丽风景毁于一旦,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我们倡议:
一是自觉当好义务宣传员,增强防火意识。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
二是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执行者。不要在林区内烧田坎草、野炊等野外用火行为。提倡植树献花电蜡烛等文明利人利己的祭扫方式,不要将纸钱、鞭炮、香烛等明火带入林区和坟头。确实需要燃烧的祭祀品请在指定地点集中燃烧。
三是做好人身安全保障工作。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东光镇森林防火办电话__)或者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在专业扑火队伍的组织带领下进行灭火救灾,扑火人员要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范。
希望东光镇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为了您和您家人及他人财产及国土资源安全,切记森林防火重在防范,文明用火,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打造“宜居、宜业、宜休,幸福美丽新汪清”而共同努力。
倡议人:__
时间:__年_月_日
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食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植被造成破坏,难以恢复,成本巨大。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或市县区防火值班电话。
7、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致康乐幼儿园全体幼儿及家长朋友们: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承担着优化人类生存环境,改善气候条件,防止水土流失,维持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困难,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威胁人类生存环境最为严重的灾害之一。保护森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具有的社会公德。当前,气候干燥,林区杂草旺盛,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我们特向全体家长朋友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开展“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活动。每年的10月15日至笠年6月15日是全县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我们要告诉父母及亲戚朋友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烤火、野炊和狩猎等;农事活动时不烧茬燎堰,烧灰积肥;清明时节上坟祭祖时自觉摒弃烧纸点蜡,燃香放炮等陋习,以植树、献花等方式进行祭奠,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二、每个幼儿要做到自己不再林区野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规定,争做森林卫士。
三、当发现森林火情时要及时向县或乡镇人民的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处置。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争做森林卫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建美好家园。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个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时节,为了在全县营造一个“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绿色清明,文化清明”的优良环境,县文明办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清明祭扫,重在内容,体现文明。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倡导以鲜花换烧纸、祈福条、网络祭祀等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抒发对故去亲人的思念之情。
二、倡导安全环保。要自觉做到祭祀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不随意烧纸钱、撒冥币;不在墓地烧纸焚香和燃放爆竹;不在道路两侧和楼道等地焚烧冥纸。提倡家庭追思会、鞠躬默哀等环保时尚的祭祀方式。提倡文明出行,文明交通,车辆有序停放。
三、倡导祭祀先烈。大力提倡以纪念先人、缅怀先烈为主题的祭扫革命烈士和“网上祭先烈”活动,深切缅怀他们的丰功伟绩,珍惜幸福生活。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青少年学生要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
每逢清明节,我们都会怀着一份浓浓的思念之情,缅怀、祭奠先贤、先烈和先祖。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文明程度,倡导文明新风,发挥清明节在深化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值此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倡议:
一、安全祭祀。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祭祀较为集中的场所,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秩序,祭扫时听从管理部门安排。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在山头、林地、公墓内燃放鞭炮,只在指定地点烧纸焚香,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火险,要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做到安全祭祀,文明祭祀。
二、低碳祭祀。树立文明意识、科学意识,把传统迷信的祭奠习俗用环保、时尚、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在丧葬祭祀时要节约俭朴,召开集体或家庭“追思会”,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诵读一段祭文等低碳方式寄托哀思。广大党员干部、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参加中国文明网的“网上祭英烈”活动,通过网上祭祀,进一步缅怀先贤、先烈。
三、健康祭祀。积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缅怀与追思中增强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活的热爱,倡导参加郊游、踏青和放风筝等民俗活动,举行迎春健身操比赛、“唱红歌,祭英烈”等社区活动,开展烈士陵前入党、入团、“成人宣誓”等抒壮志活动,陶冶情操,培育健康科学的节日生活方式。
广大市民朋友们,在春风拂煦的清明时节,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人,共同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文明扫墓,顾名思义,就是指在扫墓过程中不使用点香烧纸、乱扔垃圾等污染环境的不文明行为,用鲜花代替元宝等封建迷信用品,再行默哀礼追思先人,以这种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既不污染环境,又能充分表达对先人的思念。是最好的扫墓方式。
一年一度的冬至即将到来,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确保冬至祭扫安全有序,我们向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
晚辈要在亲人健在时多关心、多照料,多尽孝道,使长辈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后,从俭办丧,文明祭祀,让逝者欣慰,生者无憾。
二是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礼俗。
要以文明的丧葬礼仪追悼先人、告慰前辈、教育后人,从俭办丧事,不搞迷信,用真诚的情感和感恩的心灵追思亲人。
三是培养高尚文明的公德意识。
用环保、生态、洁净的葬礼方式表达对逝者的追思,不污染环境,不堵塞交通,不影响他人生活,让公共环境更清静更洁净更优美。四是推广绿色生态的葬式葬法。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尚,提倡采用树葬、水葬、草坪葬和安息堂存放等安葬方式,把宝贵的土地资源留给子孙后代,造福后人。
五是开展文明有序的祭祀祭扫。
科学安排时间,避开周末、节假日高峰期,遵守祭祀、祭扫秩序。提倡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无烟上坟等现代祭祀方式祭奠前辈,追念故人,用科学时尚的祭扫方式引领时代新风。
广大市民朋友们,推动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的推动者和传播者, 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冬至祭扫大环境,为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社会文明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初冬时节,泛黄的落叶在风中翩跹,凛冽的寒风开始吹向校园,在这样一个诗意的季节,我们迎来了第23届消防宣传活动日,今年消防宣传活动日的主题是“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
为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为了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今年消防宣传日的主题,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学院、部门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进一步完善防火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各学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知识竞赛、制作板报展板等形式,认真学习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使“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观念深入人心。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进一步对本部门的消防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意识,做到人人了解、参与、支持、重视消防工作。
五、以实际行动做消防安全的实践者,严格遵守学校用电管理规定,坚决不在公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室等场所使用违章电器,不在公寓内燃烛看书、吸烟等,睡觉或出门前及时关闭各类电器的电源。
六、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老师们!同学们!疏忽是火灾之源,谨慎为安全之本。我们相信,通过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我校的消防安全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而努力!
倡议人:_
日期:2021年__月__日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消防部门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渭南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整体平稳,创造了连续十七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骄人业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共建共享平安和-谐渭南”是全体渭南人民的共同心愿,至此,在“119”消防日来临之际,我们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这一宣传主题,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消防安全系万家,希望大家齐参与。消防事业是一项民生事业,消防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所以,做好消防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参与。希望大家平时多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善发现身边火灾隐患,勤练习逃生自救技能,真正做到人人关注消防安全,全民参与消防建设。
二、消防安全靠预防,处处留心保平安。“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希望大家始终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熟悉各种消防标志,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隐患,多一份关注就会少一份危险。希望大家多留意身边的消防安全,看一看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查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想一想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是否正确。
三、全民齐心找火患,消灾避祸有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有杂物堵塞、安全出口大门上锁、占用消防车通道、灭火器过期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容易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希望大家能够培养关注身边消防安全的习惯,随手拍摄居家周边、旅游景点等场所的火灾隐患,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举报,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为“96119”,举报经核查属实,会根据举报隐患大小,发放50至200元奖金。
四、消防管理经常抓,一方平安责任大。消防管理对于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一个村庄都是义不容辞、必须要做并且要做好的事。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能引起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组织灭火逃生演练,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真正使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参与到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中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平安和-谐文化,全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共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消防环境,为建设平安渭南贡献力量!
倡议人:_
日期:2021年__月__日
倡议书向广大市民,特别是“旧小区”居民群众发出十二点号召:
一、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配合社区消防管理,积极参与社区消防活动,坚决制止消防违法行为。
二、按小区划线停车位停放车辆,不占用消防车道。
三、不在家中、储物间、阳台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时清理院落、屋顶的可燃物品。
四、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天面安全出口不得上锁;有条件的居民尽量在阳台防盗网上设置逃生窗口;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五、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废纸篓和垃圾桶内;认真教育小孩子不要玩火,防止引发火灾。
六、不要私接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离家出门前,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家庭消防安全;临睡前要关闭燃气阀门和取暖设备电源,防患于未然。
七、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并经常提醒家人和亲友自觉遵守。
八、不要随意改造燃气用具供气管道,供气管道的安装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施工;液化气罐要远离火源,不能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时,要立即关紧阀门和开关,打开门窗,迅速离开现场,千万不能使用明火、触动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
九、使用电灯、电炉、取暖器时不能覆盖易燃物品,也不能靠近窗帘、床单、衣被、蚊帐等可燃物。
十、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社区、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举报。
十一、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张,不要贪恋财物,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十二、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成年市民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倡议人:_
日期:2021年__月__日
篇一:森林防火倡议书
XX县的公职人员们: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和村居委干部及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人员要做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公职人员要做森林火灾的义务扑救员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公职人员是森林火灾的首要追责者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XX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XX、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
全县广大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冬季天气干燥,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全县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保障广大林农的财产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特向全县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清除林间杂物,如地表杂草和玉米秸秆、枯枝落叶、凋落树皮等,这样既可以可以预防火灾发生,还能够把在枯枝落叶上越冬的美国白蛾蛹清理掉,降低明年虫害的发生机率。
2、自觉禁止在林间堆放玉米秸秆等杂物,防止出现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因未消除隐患林地、造成毁林的林户,将延期或不予办理采伐证。
3、自觉禁止野外用火。严禁任何个人在有林地及其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弃物、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在有林地周围进行野外用火,引起火灾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冬季森林防火期间,我县将开展冬季打击森林火灾案件的专项行动,对故意纵火烧毁林木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依法严肃处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与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希望林农抓紧时间,及时清理火灾隐患;希望广大群众增强防火观念,群策群防,以积极的态度,自觉的行动,共同营造全县上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植被造成破坏,难以恢复,成本巨大。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或市县区防火值班电话。
7、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全县广大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冬季天气干燥,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全县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保障广大林农的财产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特向全县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清除林间杂物,如地表杂草和玉米秸秆、枯枝落叶、凋落树皮等,这样既可以可以预防火灾发生,还能够把在枯枝落叶上越冬的美国白蛾蛹清理掉,降低明年虫害的发生机率。
2、自觉禁止在林间堆放玉米秸秆等杂物,防止出现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因未消除隐患林地、造成毁林的林户,将延期或不予办理采伐证。
3、自觉禁止野外用火。严禁任何个人在有林地及其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弃物、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在有林地周围进行野外用火,引起火灾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冬季森林防火期间,我县将开展冬季打击森林火灾案件的专项行动,对故意纵火烧毁林木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依法严肃处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与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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